汪剑律师亲办案例
不起诉:S某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检察机关不起诉
来源:汪剑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1-15
浏览量:1120

【罪名】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

【辩护律师】北京盈科(合肥)律师事务所     汪剑律师

【案情介绍】

S某涉嫌非法侵入数百家公司网页,并植入木马,被安徽省某公安局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事拘留,后听取辩护人意见,不予批捕。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听取辩护人辩护意见,对S某不起诉。

【案情分析及律师工作】

一、侦察机段。

1、及时会见。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后,辩护人及时前往犯罪嫌疑人羁押的看守所,会见嫌疑人,详细了解案件情况。

2、与公安机关沟通。会见完嫌疑人之后,前往办案机关,与承办警官就案情进行沟通,并提交书面《取保候审律师意见书》。

3、与批捕机关沟通。前往人民检察院,就案件情况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,并提交《不予批捕律师意见书》。

4、不予批捕。批捕机关听取辩护人辩护意见,对嫌疑人S某不予批捕。


二、审查起诉阶段。

1、及时沟通案情。就案件有关细节以及案件后期走向,与当事人进行核实、分析。

2、不起诉。辩护人就本案案件定性与量刑以及嫌疑人个人情况,与公诉机关进行详细沟通,充分阐述辩护人辩护意见。后公诉机关对S某作出不起诉处理。


【案件结果】

S某被不起诉。

【办案启示】

犯罪嫌疑人家属在嫌疑人被拘留后,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,不仅能够及时给嫌疑人情绪上的安抚,更能及时了解案情相关情况,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利,与相关办案机关及时就案件进行沟通,为案件的后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。

【关键词】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    取保候审  不予批捕 不起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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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汪剑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盈科(合肥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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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401*********1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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